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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口香糖之墙吸引多游客附近的地下井里,王秀清歪在井底的据中新网记... 

震惊!患者输液后竟摔倒死亡!专家:这真跟输液没关系。

【事实经过】


北京三四月的天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李某这几天一直咳嗽而且感到乏力,到就近的诊所就诊,因为认为只是小感冒又不想耽误工作,所以想在诊所输些液,病好了后就直接工作,可是连续输了两天乏力都没有好转。最后一天,李某输液结束回到宿舍后突然晕倒,直到晚上同事下班才被发现,李某的同事见李某呼之不应、昏迷不醒,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可李某却再也没有醒来,突闻噩耗的家属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向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患者家属:我们输液前好好的,输完液就摔倒了,能说不是诊所的问题?


患者的爱人从外地赶来,接连的打击让她精神不振,找到医调委时声音嘶哑,精神状态非常不好。“我爱人以前身体挺好的,输液前人还是好好的,还和同事一起说说笑笑的,可输完液站都站不住了,后来还摔倒了,这肯定和输液有关系。”医院一定存在误诊!就指着他养这个家,没有了他我们以后怎么过。”


 

涉事医院:输的液体只是消炎平喘,且患者输液前拒绝化验,医方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没有关系。

 

医方则称患者因咳嗽、乏力、哮喘、低热到诊所就诊。患者拒绝化验,拒绝口服药,要求直接输液消炎药治疗,因此我们诊所只给患者开具了消炎药和平喘的药,医生考虑到患者乏力可能是因为缺钾,因此也及时给与补钾措施,所以医方不存在过错。



 

【争议焦点】


从患者与医院的表述来看,双方主要存在以下争议焦点:


1. 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 患者死亡与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我们带着以上问题和患者李某的病历材料,咨询了相关临床科室、法医专家的意见。










1
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临床专家:医方存在一定过错。

 

从双方提交的病历材料看,医方未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就诊断为哮喘、上感,并给与化痰、平喘、抗感染等治疗缺乏相关依据,且医方称患者拒绝化验、拒绝口服药物等在病历中也没有相关体现,因此存在一定过错。




2
患者死亡与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医专家:不存在因果关系

 

通过双方提交的病历材料看,患者李某多年前就被诊断出患有A型血友病(又称为抗血友病球蛋白缺乏症或第Ⅷ因子缺乏症,它是凝血因子Ⅷ编码基因突变导致该凝血因子功能缺陷所致的一种凝血功能障碍性遗传病,引起血液凝固障碍,导致出血倾向)。加之患者死亡前有摔倒史,正常人也许不会造成出血,但是A型血友病的患者会加大出血风险,病历中显示李某死亡原因为创伤性硬膜下出血,更加印证死亡由血友病造成,与医方的输液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综合意见


综合专家意见,涉案诊所对患者咳嗽、哮喘、乏力等症的诊治存在检查不足的过错,但该过错与患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方不应承担责任。





调解员体会


生命脆弱,一个生命消亡的背后牵扯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该名患者多年前诊断患有血友病,普通血常规无法诊断出是否患有血友病,在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方病情,好让医生针对自身疾病调整治疗方案,如实告知病情不光是患者的义务同时也是保护自身的一种方法。


注:血友病是一种X染色体连锁的隐性遗传性出血性疾病,可分为血友病A和血友病B两种,前者为凝血因子Ⅷ(FⅧ)的质或量异常所致,后者系凝血因子Ⅸ(FⅨ)的质或量异常所致。血友病患者应避免肌肉注射和外伤,禁服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以及所有可能影响血小板聚集的药物。





后记


再见到患者的爱人时,仍然有些消瘦,但精神比之前好了一些,也许是生活的重担让她无暇悲伤,经过调解员耐心的解释,患者的爱人接受了调解结果,希望她和她的家人早日从悲伤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